苛捐杂税_苛捐杂税的意思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苛捐杂税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苛捐杂税啥意思
2.苛捐杂税的意思及解释
3.苛捐杂税的拼音及意思
4.苛捐杂税的意思是
苛捐杂税啥意思
苛捐杂税释义:指统治者苛刻地强行征收繁多的纳税款项。成语出处:
郭沫若《天地玄黄·拙劣的犯罪》:“在整个经济危机下,在严重的苛捐杂税下……成本增高了,购买力减低了,发行网破坏了。”
相关造句:
1、他用苛捐杂税剥夺百姓,失尽民心。
2、隋朝的迅速消亡是政府对人民进行残酷统治的结果,人民承担着沉重的苛捐杂税和义务劳动。
3、黑帮已经蜕化变质,演变成了机构,对任何买卖都要加收自己私设的苛捐杂税。
4、除了被杀、活埋和苛捐杂税外,安阳人民还遭到敲诈勒索和绑架。
5、如果人们付不出这些苛捐杂税,就会被投入监狱。
苛(读作kē、hē)是汉字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时期文字。“苛”字本义是小草丛生的样子。《史记·韩长孺列传》中说“今太后以小节苛礼责望梁王。”这里的“苛”引申指烦琐、细碎。后也指苛刻、狠虐。
杂(拼音:zá)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至秦 。杂本义指以各种彩色搭配制作衣服,引申指参和、混合。杂由各种颜色相杂,又引申为不纯的。
苛捐杂税的意思及解释
苛捐杂税的拼音是kē juān zá shuì,具体释义如下:苛捐杂税是一个常见的词语,其意思是在既定的税收之外,又巧立名目,加收许多其它捐税;指统治者苛刻地强行征收繁多的纳税款项。
引证:郭沫若《天地玄黄·拙劣的犯罪》,“在整个经济危机下,在严重的苛捐杂税下,……成本增高了,购买力减低了,发行网破坏了。”
例句
1、人民苛捐杂税,超负荷的工作所得到的报酬就是大刀,棍棒加套索!
2、州县官不仅不肯暂时宽免各项苛捐杂税,反而变本加厉,用暴力催逼。
3、北宋仁宗时期土地兼并严重,苛捐杂税繁多,人才选用不当,社会积弱积贫。
4、去年夏旱秋涝收成不好,而苛捐杂税不仅一分一粒没有减少,反而把各家各户的生存口粮都强行逼走。
苛捐杂税的拼音及意思
苛捐杂税,汉语成语,读音是kē juān zá shuì,意思是在既定的税收之外,又巧立名目,加收许多其它捐税。出自郭沫若《天地玄黄·拙劣的犯罪》。拓展知识:
郭沫若(1892年11月16日-1978年6月12日),幼名文豹,原名开贞,字鼎堂,号尚武,是中国新诗的奠基人之一、中国历史剧的开创者之一、古文字学家、考古学家、社会活动家,甲骨学四堂之一,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甲骨文字研究》等重要学术著作,1958年9月兼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主编组品有《中国史稿》和《甲骨文合集》,全部作品编成《郭沫若全集》38卷。1952年4月9日郭沫若获得“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
在中国上古史和考古学领域中,甲骨学“四堂”的名气无人不晓。唐兰先生对四堂的评价是:殷墟卜辞研究“自雪堂(罗振玉)导夫先路,观堂(王国维)继以考史,彦堂(董作宾)区其时代,鼎堂(郭沫若)发其辞例,固已极一时之盛”。
这四堂基本上代表了1949年之前甲骨学研究的历程与成绩,他们的学术贡献及地位亦在伯仲之间,难以权衡出个高低轻重。但若从甲骨学学科理论与体系建设这一角度而论,董作宾先生出力尤多。
如果没有他在科学发掘甲骨文与断代研究方面的卓越贡献,甲骨学这一崭新的学科或许不会如此迅速地从金石学古老的母体中脱胎出来。
苛捐杂税的意思是
苛捐杂税的拼音是凳高让kē,juān,zá,shuì。意思是指的在既定的税收之外,又巧立名目,加收许多其他捐税。这是词语出自郭沫若《天地玄黄拙劣的犯罪》:“在整个经济危机下,在严重的苛捐杂税下,成本增高了,购买力减低了,发行网破坏了”。
近义词:敲诈勒索:依仗势力或抓住把柄进行恐吓,枣局用威胁手段索取财物。
横征暴敛:敛:搜刮。指向人民强行征收苛捐杂税,进行残酷剥削。
敲骨吸髓:敲碎骨头来吸骨髓。比喻剥削压榨极其残酷。
反义词:呛箧薄赋:薄赋是指降低赋税,是治国之道的亲民政策,是主张减轻徭役、赋税的经济思想。
苛捐杂税的例句:
1、在旧社会,沉重的苛捐杂税压得百姓们喘不过气来。
2、解放前,征收苛捐杂税是国民党反动派剥削人民的重要手段。
3、解放前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谁也记不清有多少。
4、旧政府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
5、越来越高的苛捐杂税使商业凋敝,城镇人口减少。
6、巧取豪夺,苛捐杂税和敲诈勒索迫使另一些人跑到山里找活路。
7、北宋仁宗时期土地兼并严念旦重,苛捐杂税繁多,人才选用不当,社会积弱积贫。
8、人民苛捐杂税,超负荷的工作所得到的报酬就是大刀,棍棒加套索!
9、加之官府苛捐杂税,逼得家中老母悬梁自尽。
10、但是州县官不仅不肯暂时宽免各项苛捐杂税,反而变本加厉,用暴力催逼。
11、到1696年,托利党的乡绅们和阿姆斯特丹的市民都对苛捐杂税怨声载道。
“苛捐杂税”是一个成语,在中国历史上描述对人民征收高额、繁琐、不合理的税收。该词的本意是指“凭借统治者的权力强行向民间征收过高税负,赋予统治者的财富和权力”。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唐朝时期的《旧唐书·律历志》中,意思是指国家过度征税和其他强制性贡献以及在物品和服务价格中额外征税的做法。苛捐杂税包括增值税、进口税、特别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各种税负。由于这些税收往往不合理且过高,对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在中国历史上,苛捐杂税时期通常与社会动荡和民不聊生的情景联系在一起。比如,明朝时期征税严重导致了经济衰退和社会的不稳定,明朝后期的“天下十条苛政”使得百姓的生活陷入极度艰难的境地,导致了农民起义和社会动乱的爆发。
现代社会,政府的征税在必要的情况下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苛捐杂税已成为一个负面的用语,指的是不合理、过度和繁琐的税收政策,从而加重了公民的负担,妨碍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当识别到苛捐杂税时,需要及时进行改革,确保税收政策合理、透明、公正和平衡。
好了,关于“苛捐杂税”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苛捐杂税”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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